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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给十九岁的我》起争议 导演宣布暂停公映

2023年2月5日 资讯台(159) 0

《给十九岁的我》起争议 导演宣布暂停公映
(左起)马燕茹、Madam (罗晓淳)、阿佘(佘丽薇)、阿雀(伦凯颐)、Shirley(陈可儿)

英华女学校拍摄的纪录片《给十九岁的我》记录6个女校生10年来的成长,电影引起影迷讨论备受追捧,2月2日电影正式上映,截至4日,连同优先场票房突破900万,早前更获电影评论学会大奖的“最佳电影”。然而片中其中一个女生王卓聆(阿聆)近日亲自撰写万字文向杂志投书,表示自己在2021年12月电影首度私人放映后,已再三向导演张婉婷、英华女学校表明自己由始至终都不同意任何形式的公映,认为有侵犯学生隐私之嫌。

阿聆透露最初拍摄时,一直称张婉婷团队为“DVD team”,当时她与其他同学亦认为只作校内放映或筹款用途,并未得知会有公映计划,之后校方亦一直未有知会公映,至2021年12月校内首映,她才首次看到《给十九岁的我》完成品,当时阿聆感到恐惧拒绝公开放映,更需要向“心理医生”求助,阿聆表示:“心理医生诊断后也表示以我的状态,电影是不适合进行公映的。”

首映一个月后,校方提出包场放映及参加电影节,当时阿聆坚决反对,更要求张婉婷将其片段删走,不过对方却以已过电检为由拒绝,后来更一直陷入胶着状态。期间校方草拟同意书(consent form),虽然其他同学已经签署,阿聆至今仍未签署,但之后却因中一所签的一份“通告”而被推翻,阿聆更指当时校方、导演及监制等称已寻求法律意见,如果她继续阻止或会有法律责任,更指她成年后仍有继续参与拍摄,是已经给了“默许”。而阿聆亦重申:“我从来没有给予公开放映的consent。”

阿聆透露在最后一次会面中,张婉婷当时已与发行商签约,无论阿聆准备好与否,公映都会如期进行,虽然学校提工心理辅导支援,传媒资料亦会将阿聆名字或照片抽走,但阿聆认为:“本质上就是我没有同意。越跟校方和导演沟通,他们的回应越令我觉得我没有再挣扎及反抗的余地。”阿聆同时炮轰校方朝令夕改,由以学生意愿出发,到只用法律角度去解释所有问题,至去年6月表示考虑私人放映及参展电影,至10月“再更改说法为不论我能否接受,由于已签署发行商,公开上映定必进行”。

虽然张婉婷曾提到跟她说一声便可退出,但阿聆透露多年来只得一个同学能够退出计划:“中一哭到中五,哭到全级都知道她根本不愿拍摄,但拍摄团队和校方花了五年的时间才‘认可’她退出计划。”阿聆直指经过多番挣扎才决定公开事件,自言我的忍耐已到了临界点:“校方及导演的行为不断地挑战我的底线,我有迫于无奈,也有被强迫的让步,,但校方和导演在此事件上到底作出了甚么让步?”她续说:“看到铺天盖地式的个人专访,有关他们教育理念的报道,我不停自问他们为何能高举如此高尚的理念,但背后却如此不尊重学生意愿。”

另一位主角佘丽薇(阿佘)接受杂志访问时称,她提到当时无份看final cut,后来被告知已送电检,不能再改动。而片中阿佘食烟的片段,更是团队以“狗仔队式偷拍”,再将片段放入电影;另外她当时参与张婉婷的其他广告拍摄,片段同样被偷拍放进《给》片,男友更突然被拍摄。在片中见到几位女学生在中三、四时,明言拒绝拍摄,张婉婷却视其为“反叛”,阿佘亦并不认同。

今日,香港单车运动员李慧诗亦于社交媒体撰文,指自己在《给十九岁的我》出演的片段,她是至电影公映后才从观众得知有关她的片段被放入电影中。该片段来源是2016年1月在日本亚洲场地单车锦标赛时,接受张婉婷女士的访问。李慧诗指出,张女士发问的内容很古怪,跟比赛完全没有关系。李慧诗记忆中,并未有同意将访问用于商业电影中公映,否则她会先问准体院同事才进行拍摄。李慧诗表示,由于香港没有肖像权,张女士将影片放上萤幕,虽然没有犯法,但是,“没有犯法,是否代表那是对的?没有犯法,是否就不用当事人同意?那怕是事先‘知会’一声以尊重当事人的‘程序’都省去呢?”。对于这部电影,她表示“我不会看,亦不鼓励你看。”

英华女学校现任校长关翰章对主角不满感到愕然和奇怪。他指学生由第一次正式看过全片到电影上映有近14个月时间,咨询过校董会和法律意见,亦联络过专业辅导人士。前校长李石玉如表示最近才听到有关拍摄手法或不尊重的投诉,校方除了考虑保护学生,亦要考虑守信用、守承诺,所以有很大挣扎。李石玉认为同学如不愿意可早点提出及退出拍摄,但可惜已错过了时机。

由于同日爆发多宗关于拍摄上的问题,正在参与谢票活动的导演张婉婷宣布由明天(2月6日)起,《给十九岁的我》将会暂停公映,该决定已跟校方协议好,希望先厘清所有问题,再决定下一步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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